前言:
深圳是一個充滿創意、藝術云集的城市,為了努力營造深圳“設計之都”的氣氛,深圳政府將每年的十二月定位為 “創意十二月”,并在此時舉行諸多設計系列活動。為增強“創意十二月”的系列活動的視覺識別功能,現公開征集“創意十二月”標志。
本次大賽將嚴格按照國際慣例操作執行,旨在鼓勵及促進專業設計的創作、品質追求和學術精神,鼓勵設計行業對深圳及社會的廣泛參與及貢獻,推動社會大眾對設計的關注,推動平面設計的發展。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文化局
承辦單位:深圳市平面設計協會
展覽場地及日程:
開幕式:2006年11月28日
展期:2006年11月28日-12月12日
場地:市民中心
截至收件時間:2006年11月15日下午5:00 截止(以郵戳為準)。
評選及獲獎
評審團有絕對權力,決定參展作品是否入選及獲獎,或取消其參展資格,或將作品重新歸類。
評選辦法
評審團將從所有作品中依照評審團獨立之專業與學術標準評選出大展的各項獎項。
評選標準:
1.所有參評作品中評選出20件作品作為金、銀、銅獎備選作品參與評獎;
注: 為保證獎項的專業水準,如 1/2 以上評委有異議,則獎項可空缺.
為保證評選結果公正、公平,評委作品不得參與評獎。
參展資格
凡在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從事專業平面設計及教學的從業人員,以及在校設計專業的研究生、本科、??拼髮W生均可報名參加。并歡迎海內外廣大專業平面設計工作者及教學的從業人員參加。
參賽作品內容:
要求以“創意十二月”為主題進行設計以下類別:
A、標志
B、VI系統(不少于10項應用項目)
C、推廣海報
提交作品要求:
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提交打印的A4樣稿一份(需裱A3黑色KT版)及該打印稿的電子文檔一份。電子文檔應滿足以下要求:以光盤方式提供可供網絡發布、平面印刷的電子文件(100cm×70cm幅面,不低于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或TIF。
參展費用
無
作品數量與退還
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大賽參賽要求;
主辦機構有權拒受任何對各國文化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
參賽者報送的每件作品必須附一份參賽者親筆簽名的參賽表格,并提交簡短的創意說明;
主辦機構將采取一切預防措施確保參展作品獲得妥善處理。但是不為郵遞過程之遺失或損壞承擔責任,遺失或損壞作品將無法參加展覽和評選。
所有參賽作品將不獲退還,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附參展標簽(網上下載地址www.sgda.cc)
版 權
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創作的作品,如作品發生知識產權或版權糾紛等,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并由參賽者承擔后果。參賽者應保證主辦機構不會因使用參賽作品而產生任何版權或知識產權糾紛。主辦機構擁有入選作品的展覽、出版(含電子出版)、收藏的權利。
收件地址及組委會地址:
地址:中國深圳羅湖區蔡屋圍麗晶大廈南座2204
深圳“創意十二月”標志與視覺識別系統設計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郵編:518026
聯系人:姚芳 陳鈺虹
電話:0755- 82481610 26106059 傳真:0755- 82481607
官方網站:www.sgda.cc 郵箱:sgda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