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畫家韓美林要打一元錢官司,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將于1月27日正式開庭。 韓美林面對官司一臉無奈。 據了解?韓美林近日對山東濟南格瑞恩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山東省人文藝術聯合開發公司以及其昔日同學姜振民提起訴訟,認為不久前安放在濟南市經一路的兩組十二生肖石刻侵犯了其著作權,要求被告在媒體上公開道歉、銷毀石刻,解除有關協議,并提出一元錢象征性索賠數額。 韓美林: 沒刻濟南街頭石刻 2004年10月24日,濟南歷下園林局對外宣布:將在經一路的歷黃路段和綠化段內安放兩組十二生肖石刻,石刻上的十二生肖由“藝術大師韓美林制作設計”。石刻在去年11月初正式安放,消息傳到北京后,11月11日據韓美林赴現場核實后表示:“沒有刻造過十二生肖石刻。” 該石刻是濟南市歷下區園林局投資控股的濟南格瑞恩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從山東省人文藝術聯合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后安放的,后者是制作方,而石刻的原圖形則系曲阜遠東職業學院美術系主任姜振民提供的。 原告律師: 是越權轉讓造成的侵權 陳麗華律師向記者介紹說,1997年,韓美林曾通過協議方式將十二生肖畫盤的著作權轉讓給姜振民,并強調“獨此一家”。陳律師認為,根據該協議約定,姜振民可對該畫盤進行向貴重材料轉化的復制,但并未獲得對原作品的修改權和保護著作完整權,“獨此一家”的含義是,該作品的著作權除姜使用外,姜不得再次轉讓他人。濟南街頭十二生肖石刻是姜振民越權轉讓了韓美林的原作設計制作出來的,侵犯了韓美林的著作權。 制作方: 在聯系媒體,準備公開道歉 記者聯系到山東濟南格瑞恩園林綠化公司,據該公司執行董事李彥表示,目前不想對此事發表太多意見,已經委托律師進行代理,做好出庭的準備。 制作方山東省人文藝術聯合開發公司執行董事王勇則表示,不愿和韓美林對簿公堂,除了不能接受承擔韓的代理律師陳麗華來濟南的全部費用外,對于韓提出的其他要求基本能夠接受。他說,目前已經和格瑞恩園林綠化公司進行協商,打算更換石刻造型,采用其他畫家的作品。而且正在聯系媒體,準備公開道歉。 記者想就此案對姜振民進行采訪,但他的手機一直關機。 “一元錢索賠” 為引起對著作權的重視 當記者問韓的律師陳麗華,索賠一元是否會有“炒作之嫌”,陳律師回答:“之所以索賠一元錢,除了不想對昔日同學經濟上有所要求,主要是想在客觀上引起人們對著作權維權的更多關注,從而喚醒社會對藝術、對藝術家的尊重。就韓老師目前在社會上的影響而言,毋需炒作,而且我們至今不排除在法院主持下協商解決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