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2008“城市標志”設計國際競賽報名中 為迎接2008年在北京舉辦的第29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委托,特舉辦中國北京2008“城市標志”概念性設計國際競賽活動,面向全球范圍,公開邀請建筑、藝術、工程及各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或設計人員及以上各專業院校的教師、學生前來參加設計競賽活動,旨在征集景觀標志物的設計創意,豐富奧林匹克公園城市景觀。 競賽報名將于2005年7月22日開始,競賽結果將于2005年9月9日公布。本次競賽活動將評選出優秀獎6名和鼓勵獎10名,并向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中國北京2008“城市標志”(暫定) 項目位置:中國北京奧林匹克公園(詳見附圖) 2.競賽宗旨 (1) 體現新北京城市建設的成就和奧林匹克文化精神的內涵,成為城市建設的新亮點和奧林匹克運動留給城市的寶貴遺產; (2) 延續和加強北京城市軸線,完善奧林匹克公園的景觀,豐富奧林匹克公園文化、休閑等公共活動功能; (3) 體現“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宗旨,充分利用環保、建筑科技進步的新成果,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典范。 3.主辦單位: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4.參賽報名 本次競賽的唯一報名方式為在本站網絡報名,并獲取參賽編號。 報名時間:中國北京時間(下同)2005年7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 5.競賽活動時間安排 2005年7月22日~8月22日24:00 競賽報名 2005年8月31日24:00前 參賽人遞交參賽設計方案 2005年9月9日 公布競賽結果 6.參賽設計方案 6.1參賽設計方案的內容: (1) 參賽設計方案的設計立意和主題可由參賽人自由發揮,參賽人要給設計方案的主題理念命名。有關參賽方案具體的設計形式、設計高度在本次競賽中不做限制。設計方案應考慮其可實施性,并可適當考慮商業服務設施、觀景及展示等使用功能。參賽設計方案包括設計說明和圖紙兩部分。 (2) 設計說明(不超過1000漢字或700英文單詞)應對其設計命題、構思、理念、技術手段、特色做出說明。 (3) 設計圖板應反映出“城市標志” 設計主題創意和特征、在項目用地中的位置以及與周邊建筑環境的城市空間關系。 6.2參賽設計方案的提交形式: (1)參賽展板:裱有正本設計原圖的參賽展出用A1(841×594mm)輕質標準展板的數量為2張。展板須橫向排版,并應用阿拉伯數字在圖板的右下角排序編號。 (2)電子文件:參賽人應提供與其所遞交的參賽設計圖紙及說明內容相同的、以CD-ROM為存儲介質保存的應征方案電子版本兩套(300dpi以上)。 (3)語言:所有文件僅限使用中文和英文。 (4)計量單位 :所有參賽設計方案的計量單位均須使用國際標準的公制計量單位。 7.參賽文件的遞交 (1)文件的遞交形式 每個參賽編號只能對應一個設計方案參加設計方案競賽,并須符合本競賽說明中所規定的格式、數量和深度。展板不能具名,或帶有任何可辨認參賽人之標志,僅注明“中國北京2008‘城市標志’概念性設計國際競賽——參賽設計方案”字樣,主辦單位在收到各參賽方案后將另行編號。 (2)文件的遞交時間和地點 各參賽人遞交的所有文件(A1展板和電子文件)應于2005年8月31日24:00前寄達指定地點。 逾期寄達或其他遞交的形式將不被接受。 (3)對于參賽人在方案競賽接收截止時間(2005年8月31日24:00)之后送達主辦單位的任何文件將不參加評審,作品不退還。 8.參賽設計方案的評審 (1)參賽設計方案評審機構 主辦單位將設置專門的、獨立的參賽設計方案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進行參賽設計方案的評審。評審委員會將由9—11名著名的建筑師、藝術家等人員組成。 (2)參賽設計方案評比原則 參賽設計方案應體現“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主題;方案創意尊重地域文化,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展示人與自然、建筑環境和諧共處的良好關系,并具有顯著特色和創造力。評委會將依據競賽說明中所列的“參賽設計方案的評比原則”秉承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所遞交的參賽設計方案進行獨立的評判和表決,并推薦出獲獎設計方案。 (3)參賽設計方案評選結果的公布 參賽設計方案評選結果將于2005年9月9日前公布。 9.獎項和獎金的設置與支付 參賽設計方案評審委員會將從參賽的設計方案中評選出6名優秀獎參加下一輪深化實施方案設計招標,優秀獎每名獎金人民幣3萬元;鼓勵獎10名:每名獎金人民幣5000元。 對于境內參賽人的獎金以人民幣支付;對于境外參賽人(含香港、澳門、臺灣參賽人)的獎金以美元支付。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以評審結果公布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的中間價為準。 10.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聯 系 人:李濤、張巖 聯系電話:86-10-68052299—2702,4306, 傳 真:86-10-68011401,68023692 E-mail: oly@bjghw.gov.cn 網 址:www.bjghw.gov.cn 11.其它條款 本次活動所有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在北京市解決。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對本次活動具有最終解釋權。 凡參加本次中國 北京 2008“城市標志”概念性設計國際競賽的參賽人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本競賽說明。 所有作品不退還。 附圖下載 http://olympic.bjghw.gov.cn/images/2008pic.rar 來源: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